北京调整多项医疗服务价格,中医类及其他服务在价格与报销上有哪些新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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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北京市医疗保障局、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合发布通知,将调整规范 中医 类(灸法、拔罐、推拿)、中医 外治类等医疗服务价格项目。
医疗服务价格项目涵盖门诊、住院、手术、检查检验等各类医疗技术服务。此次规范调整范围覆盖北京市公立医疗机构、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和医保定点医疗机构,规范了“悬空灸”等 18 项中医类(灸法、拔罐、推拿)、“中药贴敷”等 18 项中医外治类、“手法整复术(关节脱位)”等 9 项中医骨伤类、“针刀(钩活)疗法”等 6 项中医特殊疗法类、“非侵入式脑机接口适配费”等 3 项神经系统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及相应加收、扩展项目,制定除基本物耗以外的可收费医用耗材价格政策。通知所列价格为最高指导价格,不得上浮,下浮幅度不限。同时,明确基本医疗保险和工伤保险报销类别。
北京市还将调整“动态血糖 /葡萄 糖监测”等 4 项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和可收费医用耗材价格政策,调整“组织 / 体液 / 细胞冷冻续存(辅助生殖)”等 6 项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的基本医疗保险和工伤保险报销政策。同步废止“温灸器灸法”等 237 项现行相关医疗服务价格项目。
“动态血糖 /葡萄 糖监测”等 10 项医疗服务项目将于 11 月 19 日起执行最新价格标准及报销政策,其余项目自 12 月 27 日起执行。
按照通知要求,北京市各公立医疗机构要严格按照价格政策规定和临床诊疗规范向患者提供服务并收取费用,不得收取未列明的费用。严格执行医疗服务价格公示制度,落实好住院费用清单、明码标价等相关规定。国家或北京市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禁止临床使用的医学诊疗技术,不适用北京市各项价格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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