凉山州医保局印发《DIP中医优势病种目录(2024版)》和《DIP基层病种目录(2024版)》并部署实施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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凉山州医疗保障局

关于印发《凉山州 DIP 中医 优势病种目录(2024 版)》《凉山州 DIP 基层病种目录(2024 版)》 并做好相关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医疗保障局、州医疗保障事务中心:

为持续深化按病种分值付费(DIP)支付方式改革,进一步支持我州 中医 药发展和促进分级诊疗,根据 《凉山州医疗保障局凉山州卫生健康委员会 凉山州财政局关于印发〈凉山州区域点数法总额预算和按病种分值付费(DIP)实施细则〉的通知》(凉医保发〔2023〕28 号),在数据分析、医疗机构推荐、临床专家评审基础上,形成了我州2024 版按病种分值付费(DIP)中医优势病种目录和按病种分值付费(DIP)基层病种目录,现印发你们,并就做好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病种目录

DIP中医优势病种目录和基层病种 目录根据DIP 付费实际情况进行动态调整,原则一个清算年度调整次数不超过一次。

(一)中医优势病种

按照中医优势突出、疗效确切的原则,在医疗机构申报基础上,首批将 “桡骨远端 骨折”等 11 个病种纳入 DIP 中医优势病种目录(2024 版)(附件 1)。

(二)基层病种

在分析我州历史住院数据基础上,选择适宜在二乙及以下等级医疗机构开展的常见病、多发病,并且住院人次较多、费用占比较高、费用较稳定的 DIP 核心病种作为基层病种。首批将“急性 咽喉炎”等 35 个病种纳入 DIP 基层病种目录(2024 版)(附件 2)。

二、分值计算

医疗机构在收治属于DIP 中医优势病种目录的病例时,由临床医生根据病情选择适宜治疗方法。医保经办机构在 DIP 年终清算时,对中医药治疗费用比例大于或等于 50%,且达到中西同等治疗效果的病例判定为中医优势病例,给予加成倾斜。中医优势病例结算分值 = 该病例原结算分值×(1+ 加成系数)。

对中医优势病例的加成,相关医疗机构根据实际情况,主动向属地医保经办机构申报符合条件的病例,属地医保经办机构初审后报至州医保事务中心进行审核,符合条件的按规定加成,未申报或经审核未达到加成要求的,不予加成。

医疗机构在收治属于DIP 基层病种目录病例时,按照“同城同病同价”原则,在 DIP 清算时,各等级医疗机构按相同系数进行分值计算。基层病种结算分值 = 基层病种基础分值×基层病种系数。

DIP 中医优势病种加成系数和基层病种系数,将根据数据测算情况另文制定。

三、工作要求

各级医保部门要加强对定点医疗机构使用医保基金情况的监督,严厉查处分解住院、高套分值等违规行为,维护医保基金安全。州医疗保障事务中心适时制定DIP 清算方案,统筹做好符合中医优势病例加成条件的病例数据收集、审核、确认、支付等工作。

各定点医疗机构应主动规范医疗行为,合理检查、合理治疗,加强医保结算清单 质控,准确填报疾病诊断和操作编码。

本通知试行两年,期间若遇国家、省、州有新规定,从其规定。

附件:1. 凉山州 DIP 中医优势病种目录(2024 年)

2. 凉山州 DIP 基层病种目录(2024 年)

凉山州医疗保障局           

2024 年 12 月 26 日           

正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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